【轉知】教育部111 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

111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

壹、設置目的
  教育部為厚植國家實力,加強我國優秀青年國際經驗,並獎助弱勢族群學子申請出國留學,特設置「留學獎學金」 (Government Scholarship to Study Abroad /GSSA,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)),鼓勵國內優秀青年赴國外(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,以下均同)知名大學校院攻讀研 究所學位。

貳、獎學金待遇及年限
  一、獎學金待遇:
   (一) 一般生每人每年核發 1 萬 6 千美元。
   (二) 勵學優秀生、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每人每年核發 3 萬美元。
  二、受獎年限:一般生受獎年限最長2 年。勵學優秀生、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受奬年限最長 3 年。

參、報名日期
  111 年 1 月 1 3 日 星期 四 上午 8:30 起至 111 年 2 月 9 日 星期三中午12:00 止, 屆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,逾時無法報名、上傳資料及下載列印繳費單 ,請自行掌控報名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