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公告】115學年度勵學基金-共通職能申請時程與說明

為鼓勵學生於校園參與領導服務與社群經營,並培養未來職場所需之核心能力,本項目依據UCAN共通職能指標辦理,涵蓋溝通表達、持續學習、人際互動、團隊合作、創新、問題解決、工作責任與紀律,以及資訊科技應用等八大面向,協助同學累積軟實力與領導素養,提升未來職涯競爭力。

無論您擔任宿舍棟長、勞教家族幹部,或學生社群(社團、系學會、學生自治組織)幹部,皆可透過本項目記錄個人成長歷程,展現領導成果,並有機會獲得學習勵學金,歡迎符合資格的同學踴躍申請。

enlightened申請時程
學年初申請收件:115年09月14日(一)至115年10月02日(五)17:00
學年末成果收件:116年05月24日(一)至116年06月18日(五)17:00
enlightened申請方式
 一、學年初申請

A.社團、系學會及學生自治組織幹部
於申請期間內完成申請表繳交後,於10/16(五)前至iLearn平台填寫共通職能前測問卷,始完成申請程序。

B.宿舍棟長及勞教家族幹部
由所屬輔導老師統一提供幹部名單,經承辦單位確認後,將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勵學生至iLearn平台填寫共通職能前測問卷,以完成申請程序。

 二、學年末成果繳交

A.宿舍棟長、勞教家族幹部
完成自評表填寫後,繳交至勵學基金承辦單位。經承辦人初審後,送交所屬社群輔導老師進行複審及提請「勵學基金共通職能社群領袖審核小組」召開會議決議是否通過。

B.社團、系學會及學生自治組織幹部

完成自評表後,須由所屬社群之社長、會長、部長、議長等幹部進行推薦及撰寫評語;如無法由前述幹部推薦,得由校內外社群指導老師協助推薦並撰寫評語。申請人如為社長、會長、部長或議長本人,則免推薦程序。
完成推薦後,由申請人統一繳交至勵學基金承辦單位,經初審後送交所屬社群輔導老師進行複審及提請「勵學基金共通職能社群領袖審核小組」召開會議決議是否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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